涉企行政检查减频次减数量
辽宁沈阳对同一企业的同类检查“应合尽合”
涉企行政检查减频次减数量
“上午刚送走检查组,下午又来一拨人”“不同部门查同样的事,执行标准咋不一样”“执法人员突然上门,企业连准备材料的时间都没有”……翻开辽宁沈阳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罗荣宇历年的调研记录,这些“吐槽”在2024年之前经常出现。
各级各类执法部门不少,各部门工作也没少干,咋还有不少抱怨?执法效能与企业感受之间的“温差”,一度成为沈阳优化营商环境的痛点。2024年起,沈阳统筹执法资源、规范检查流程、创新监管模式,让行政执法从“高频扰民”转向“精准助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主动作为。
“咱们和生态环境局申报的检查计划中,都涉及黎明发动机这家企业,我会给你们各自发一份联合检查函,并由你单位牵头,请注意查收。”沈阳市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部副部长米超接到了来自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提醒电话。
在拿到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的联系方式后,5名执法人员马上建立起临时沟通微信群,并约定好检查日期,后来,执法人员用了两个小时就完成了对该企业的检查。
2024年,《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推出,要求涉及行政检查的各单位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向司法局报备检查计划,进行审批备案,对同一企业的同类检查“应合尽合”。“我们按照‘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对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检查单位进行提示,由一家单位牵头联合执法,从而减少行政检查频次、数量。”罗荣宇说。
“过去是‘各敲各的锣’,现在不一样了。来我们公司检查前,大多提前一天电话告知,并对检查内容、注意事项进行提醒,还有些检查就采取书面核查等方式进行。”对于一年多来的变化,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永笠深有感触,“要是在以前,每月至少有10次检查,现在减到1—2次,时间上也大大缩短。”
“在日常检查中,我们将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纳入考核体系,鼓励执法人员主动帮企业找症结、解难题。”罗荣宇表示。截至目前,在行政检查过程中,各级单位发现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1218个。
责编:李 莹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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